术与传媒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机房使用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院各类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系统环境的安全、稳定、高效,促进计算机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并更好地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上机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机房所有管理人员及所有进入机房的人员,涉及学院各机房所有相关设备设施。
2、机房作为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实验中心的重要教学资源,原则上只向有课程安排的教师、学生开放。未经批准者不得进入机房。需要在规定时间以外使用者,应事先向实验中心申请开放,机房不对单个学生的使用开放,需达到5人以上小组使用人数。
3、进入机房者不得携带危害安全的危险物品。严禁利用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和制作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信息,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上机人员一切行动必须接受任课教师安排。进入机房后,应服从指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插拔鼠标键盘,不得随意搬动或移动设备,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内的数据资源。
5、上机期间,应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聊天或玩游戏;应自觉保持机房卫生,并爱护学院财产,不得将食品或其他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涂抹乱画。禁止在机房内抽烟、进食,保持机房的环境卫生。饮用水应放在桌子下方铁架上,严禁放在电脑键盘或主机旁边,以免打翻后损坏电脑。
6、严禁在计算机上设置个人密码,私自安装非教学需要的游戏及各类程序。
7、使用过程中,不能在电脑C盘和桌面存放文件,使用人应在非系统盘下建立个人文件夹统一存放文件素材,文件的建立及命名必须严格遵守“文件夹命名法(课程名+姓名)”,对于不遵守规则,使用其他形式命名的文件夹和零乱的文件,将被立即删除;导入素材后应该抓紧时间认真完成作业,作业完成后及时复制导出,自行清理相关文件以释放硬盘空间,通常,同一素材在主机硬盘上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3个星期,否则将被立即清理删除。
8、若发现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等,应立即向教师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9、进出机房的人员应认真学习用电安全知识,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不能私拉乱接电源。
10、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规定步骤退出系统,关闭计算机及电源,并自觉配合管理员填写使用记录。
11、 因使用不当,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机房的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者,应及时上报,学院将酌情对有关责任人处以其账面净值的30%-100%的赔偿。如造成病毒传播等严重后果者,将酌情予以行政处分。
12、对于故意破坏学院财产,违反操作规程者;或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推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责令赔偿外,还将酌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章 机房管理员职责
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应严格执行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熟练掌握机房仪器设备的规范操作,做好相关维护、维修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需要,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机房管理员具体承担以下六方面职责:
1、负责管理机房及其内部仪器设备,对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负责保管机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配制。
2、负责维护机房系统的安全稳定,定期清洁和保养仪器设备,注意维持机房环境整洁。定期检测机房计算机的软硬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病毒的防治、查杀工作。
3、负责对机房的应用配置进行长远规划,并根据机房设备情况进行计算机及外设、备件的采购申请。
4、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进行防火及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发生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突发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5、配合教务部做好教师课前技术培训及学生上机操作指导,配合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及时做好有关资产的入库、报修、报废及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