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实验中心录音棚使用管理规定
录音棚是学院相关专业教学实践、相关专业师生重要的学习、实践、完成相关音、视频作品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与教学实践,文明规范使用录音棚,为师生营造安全有序、清洁优美的教学、实践环境,确保教学设施良好运行,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录音棚主要用于学院相关专业学生的专业教学、作品创作、参赛参演与教学生产等。使用严格按照教学实验计划执行,临时申请使用需按《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办理相应手续。
2.录音棚的基本申请原则是针对教学成果的作品加工、制作以及教学生产实践这两方面进行的。选择固定的开放时段,明确申请使用录音棚的时间、内容及使用人。
3.学生进入录音棚须持本人一卡通(或学生证)并在管理老师(或学生助理)的陪同下展开与教学成果相关的实践工作,使用时段(进入、离开)如实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实验运行记录本》。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实践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录音棚。
4.学生与相关老师严格遵循体现其教学成果、进一步促进学生专业实践素养的原则进行申请,主要开展综合型、创新型实验项目,不针对课程练习使用。使用前必须登陆实验教学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5.使用录音棚及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棚内设施设备,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并赔偿。
6.师生进入录音棚后:一是先检查并操作用电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管理人员,否则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二是按照管理人员制定的基本操作流程,进行设备的开与关,这涉及到设备本身安全和寿命,以及操作运转、工作流程的原理。三是用完后,清点设备使用情况,不得擅自带走任何学校相关设备,并将清点情况告知管理人员;否则设备遗失,后果由使用人承担。
7. 使用录音棚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棚内文明秩序,保持录音棚整洁卫生,严谨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严禁在录音棚的门、窗和墙壁上乱贴、乱挂任何物品。不得私自用贴画、报纸等物对门窗进行遮掩、密封,严禁遮堵录音棚内任何透气窗口。
8.不得在棚内设备矩阵架子上、调音台边、电脑机箱前、干燥箱上、话筒与钢琴边放置水杯、食物、蜡烛、烟头、重物等,不得在设备上、墙面和桌椅上乱涂乱画。
9.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录音棚内设施设备。严禁在录音棚内使用电器和私拉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