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是人才培养和开展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为了规范有序的使用各专业实验室,现制定艺术与传媒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1.实验室管理人员是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定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状况,在课程进行期间进行安全巡查工作,杜绝安全隐患。督促学生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整洁,检查课后清洁卫生的打扫。
2.实验室管理人员对首次进入实验室的任课教师应告知设施设备的规范操作流程以及相关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辅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各设施设备,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
3.进入实验室的任课教师应掌握一定的设备设施规范操作流程,了解相关安全预案,在行课期间对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负责。在使用设施设备时,若发现设施设备有故障损坏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
4.任课教师有责任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爱护实验设备,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学生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得将饮料、食物和湿雨具等物品带入实验室内,制止无关人员的进入。
5.学生在实验使用结束后应主动将设施设备归还原处,打扫清洁卫生,关闭设备电源和门窗,并立即通知实验室管理教师查看,养成良好的实验室使用规范。如发现使用后出现有室内吸烟或吃零食等脏、乱现象,将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处罚。
6.实验室内的任何设施设备不能擅自搬移或带出实验室。教学过程中若需挪动,应提前告知管理人员,使用完后及时放回原位。
7.教学计划外申请开放实验室,按照《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相关程序申请使用。开放期间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责任由指导教师负责。开放使用结束后,由申请人负责规整清扫实验室,并待管理教师检查,签字后方可离开。
8.严禁在实验室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拉电线和使用其他电器。
9.严禁在实验室墙面、门窗、设施设备上乱涂、乱画,未经许可不允许在墙壁和地面处粘贴任何宣传装饰品。
10.各实验室门禁卡、钥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不能借与无关人员,严禁私配钥匙。如发生门禁卡、钥匙丢失,应及时上报处理,杜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