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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35、3D打印实验室管理制度
2018.03.09

艺术与传媒实验中心3D打印实验室管理规定

3D打印实验室学院相关专业教学实践、相关专业师生完成相关设计作品的重要学习、实践场所,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文明规范使用3D打印实验室,为师生营造安全有序、清洁优美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学设施良好运行,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 3D打印实验室主要用于学院相关专业学生的专业教学、完成期末作品、参赛设计作品。使用严格按照教学实验计划执行。

2. 3D打印实验室主要针对相关专业课作品制作、实践教学的各项内容。实验课程仪器设备的使用按照每学期《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实验教学课程表》安排执行(开学前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需要登陆“艺术与传媒实验教学中心信息化平台”进行填写)。

3. 课外开放申请使用需按《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实验中心开放管理办法》办理相应手续,使用前必须登陆实验教学平台进行网上申请。使用时段(进入、离开)如实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实验运行记录本》,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3D打印实验室

5.使用3D打印实验室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实验耗材,爱护室内设施设备,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并赔偿。

 6.学生进入3D打印实验室后,先检查电源开关及其它设施再进行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管理人员,否则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7. 使用3D打印实验室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室内内文明秩序,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严禁在室内的门、窗和墙壁上乱贴、乱挂任何物品。不得私自用贴画、报纸等物对门窗进行遮掩、密封,严禁遮堵室内观察窗口。

 8.不得在3D打印机、工作台上放置水杯、食物、蜡烛、烟头、重物等,不得在设备、墙面和桌椅上乱涂乱画。

 9.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3D打印机内设施设备。严禁在室内内使用电器和私拉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