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实验教学中心
摄影实验室(摄影棚)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摄影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教学及实践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所有进入摄影实验室的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摄影棚的使用严格按照教学安排计划执行,安排进入的课程必须是符合摄影棚使用功能的实践性教学课程,课程任课老师必须熟悉摄影棚各类设施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和规范流程。非教学计划内容需按规定申请开放使用,办理相应手续。
所有进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实验教学中心进入使用流程制度》和《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摄影实验室电器设备众多,应严格在老师指导下按照用电规章规范使用。
不得在不关闭电源开关的情况下随意移动摄影灯光设备,拍摄完毕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长时间使用持续光源应确保造型灯泡的温度在合理范围, 出现过热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待冷却后方可使用。
5. 带入摄影实验室摄影器材以外的摄影设备需告知管理老师,经过管理老师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带入使用,以免造成设备使用混乱。
6. 不得将造型灯当照明灯使用,在摆放被摄物和道具时,即时关闭电源开关。
7. 摄影器材属精密仪器,如使用过程遇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轻易拆卸和改装。
8. 在摄影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应认真参与教学与实验,不得在室内嬉戏打闹、随意走动,不能带入无关人员,避免安全隐患。
9. 任何设备的使用都必须遵守操作规范轻拿轻放,禁止野蛮操作。如果出现由于操作不当或故意破坏而造成的设备仪器损坏,将照价赔偿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