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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23、摄像技术(设备库房)实验室
2018.03.09

摄像技术实验室(设备库房)管理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实验,教学、科研的基本保障。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订实验设备管理制度如下:

 

  1. 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以及实验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2. 实验课程仪器设备的领用按照每学期《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实验教学课程表》安排执行,大型实习(两周以上的集中实习)负责老师应提前一周与实验室管理人员沟通联系,核实分组名单和实际借用数量。开放借用按照《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申请领用。

  3. 学生在领取实验设备之时,指导老师应在场组织领取,否则实验室不予发放设备。上课30分钟以后,停止发放设备。在设备借出期间指导老师有责任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设备,如有人为损坏,须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督促学生履行相应赔偿义务。

  4. 学生在领用实验设备前,务必提前填写好对应的设备借用表,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并根据课程实验进度和实际需求规划好要借用的设备型号及配件种类。

  5. 学生领取设备时应仔细检查设备仪器是否完好;如发现有异常,应及时(离开摄像技术实验室前)报告发放管理人员检查更换,否则算做设备完好领出。

  6.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听从指导教师安排,严格按照设备规范操作流程进行,注意防水防火,爱护设备;特殊环境使用后应做好外观的擦拭清理工作。

  7. 设备归还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面认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如发现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设备及配件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学院有关规定照价赔偿,并由赔偿人写出情况说明报告,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备案。

  8. 实验设备借用必须按上课时间借出、下课时间归还的原则。下课后10分钟任未归还的,将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成本补偿使用管理办法》收取设备使用费。

  9. 教学设备借用原则上不能过夜,确因需要,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按照实际使用情况交付设备押金或学生证件;写出借用申请,由指导老师签字,交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

  10. 学生在设备借还过程中要保持安静,自觉排队;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教师安排,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并态度恶劣者,实验室将停止其设备的借用,并交由学院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