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传艺学院实验中心场馆教室使用安全协议
甲方:成都理工大学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地址:成都市二仙桥东三段一号
甲方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活动主办方):
活动名称:
活动日期:20 18 年 6 月 11 日至20 18 年 6 月 30 日(时间段内录制2天)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成都理工大学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以下简称传艺学院)和本次活动的主办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安全。
凡在传艺学院责任区域内从事节目录制、展览、展演、展播、培训或其它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单位均须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请认真阅读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本责任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责任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为乙方提出的报公安、消防机关的报批文件进行初审,依照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安全管理规定,提出初审意见和修改建议,并视情况指导、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二)依照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和成都理工大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传艺学院各相关管理部门有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或单独对乙方(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三)甲方为本次活动提供要求的场地,按照学校对外社会服务设施补偿细则收取场地使用租金和技术服务费用。
(四)负责为乙方提供此次活动可使用的用电负荷、基础设施等项技术参数,保障供电安全。
(五)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嘉宾、观众、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活动)区域。
(六)由于甲方场地(甲方已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除外)、属甲方设备设施(非乙方人员操作)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事故的,甲方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对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负责做好活动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接受并服从公安、消防机关以及成都理工大学各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活动区域及活动区域内各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报送公安、消防机关的审批材料,履行各项报审、报批手续。活动期间,如因审批手续未办理或不完善而遭受行政处罚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三)依照大型社会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本次活动期间出现的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应当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期间观众、嘉宾、演职人员及服装、道具、制景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保卫干部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乙方应当制定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和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充足的安保力量或雇佣足够的保安人员对活动区域进行护卫、巡视检查和值班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乙方禁止在场馆内部堆放非本活动所用的器材,活动中的舞台、各类临时建筑物的设计不得遮挡和堵塞各处消火栓、消防器材、出入口通道、疏散通道和应急安全出口。
(七)活动中的舞台、各类临时建筑物设计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如确因展示效果需要而使用木质、聚苯及其它可燃材料用于装饰,必须对使用的所有可燃材料进行防火阻燃处理,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消防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舞台幕布装置必须严格按消防规定,地面、灯具距离布景及幕布50厘米以上,空间幕布必须距灯具80厘米以上,对不符合此规定的甲方有权予以调整及拒绝。
(八)乙方应当为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嘉宾、观众、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制作并按要求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倒证、冒用他人证件、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并随时将其清理出活动区域。
(九)严禁携带易爆、易燃、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活动场地,不得在该场地内使用明火,在舞台或观众席上使用冷焰火和彩喷。如乙方确需使用必须与甲方提出申请,在取得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后,方可使用。
(十)严禁在各场馆内部吸烟。使用铁丝、铁打等坚硬材料或进行电焊、切割等操作。如装置需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操作。
(十一)在活动开始前,乙方必须接受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并依照政府法规、规范要求,在本次活动施工搭建工作全部结束、所有电气设备满负荷运转一小时后,聘请专业电检人员(单位)对所有电器设备、线路进行专项电检,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对检查和电检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乙方负责监督各相关部位立即按时限整改,直至符合有关规定。乙方使用设备设施不得超过甲方设备设施安全载荷。
(十二)乙方如需使用或安装舞台灯光等场馆机械设备,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乙方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安装操作,并且所有安全事宜由乙方全权负责(包括人身、设备安全)。
(十三)活动主办方、嘉宾、观众和施工单位的设备、器材、个人财物等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安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嘉宾、观众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乙方在活动、项目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或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未经允许乙方不得以甲方或考点名义进行活动宣传推广。乙方对由此产生的所有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未经甲方允许,禁止活动区域内的建筑物、各类设备设施、器材等搬动,操作舞台上的各种控制系统禁止触摸。因乙方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的损失、乙方要照价赔偿。
因违反上述内容及成都理工大学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损失、因本次活动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按所造成损失的价值由本次活动主办方和搭建施工单位按事故责任比例共同负责赔偿由此给传艺学院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搭建施工单位不赔偿的,本次活动主办方应赔偿由此给传艺学院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次活动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在搭建施工和活动期间,因为违反政府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的,以及因违反本责任书各项内容及成都理工大学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各类案件或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搭建施工单位和本次活动主办方共同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违反责任书内条例,甲方有权终止演出,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由传艺学院与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有效期为:活动主办方进场搭建施工至活动撤场结束期间有效。
四、本责任书未涉及的、或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应当经由签字双方协商约定后执行。
甲方(盖章):成都理工大学 乙方(盖章):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甲方经办人: 乙方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